标志设计流程
2020-03-05 657

标志设计流程

标志艺术除具有普通设计艺术规律(如装饰美、秩序美等)以外,另有怪异的艺术规律。

1.象征美

标志艺术是一种独具象征艺术特性的图形设计艺术。它把来源于天然、社会以及人们观念中认同的事物形态、象征(包含文字)、颜色等,经过艺术提炼和加工,使之布局成具有完整艺术性的图形象征,从而区别于装饰图和其它艺术设计。

标志图形象征在某种程度上带有文字象征式的简约性、聚集性和抽象性,乃至偶然直接行使现成的文字象征,但却完全差别于文字象征。它因此图形形式体现的(现成的文字象征须经图形化革新),更具鲜明形象性、艺术性和共识性的象征。

象征美是标志设计中非常重要的艺术规律。标志艺术即是图形象征艺术。

2.特性美

特性美也是标志艺术怪异的艺术特性。

标志图形所体现的不是个别事物的个别特性(个性),广告设计而是同类事物整体的本质特性(共性),或说是种别特性。通过对这些特性的艺术强化与夸张,获得共识的艺术效果。这与其它造型艺术通过有血有肉的个性刻划获得感人艺术效果是迥然差别的。

但它对事物共性特性的表现又不是千篇一律和概念化的,同一共性特性在差别设计中可以并且必须各具差别的个性形态美,从而各具怪异艺术魅力。

3.凝练美

构图紧凑、图形简练,是标志艺术必须遵循的布局美原则。标志不仅单独应用,并且经常用于各种文件、宣传品、广告、映像等视觉传布物之中。具有凝练美的标志,在任何视觉传布物中(不论放得多大或缩得多小)都能显现出本身独立的完整的象征美。